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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资产管理
    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通大国资〔2019〕11号)、《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通大国资〔2017〕1号)、《我校2022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方案》(通大委〔202227号)、《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通大处国资〔2021〕5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内容包括学校实际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植物、车辆、设备、家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

    二、绩效评价对象

    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对象为学校内占用和使用固定资产的所有单位;实验室安全绩效评价对象为具有实验室的单位。

    三、清查和评价时间

    清查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11月30日。

    四、组织实施

    资产清查、绩效评价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实施。共分以下几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28月-9月)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修订《我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发布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卡片信息整改的通知,开展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工作

    2.自查盘点、绩效自评阶段(202210月-11月)

    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逐一清点、核实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开展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根据清查结果填报《固定资产有账无物和有物无帐明细表》(附件2);同时填报《我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附件3)、《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附件4)。

    3.抽查阶段(202212月)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单位资产管理员组成抽查工作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清查结果、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指标表自评情况进行核查,查包括国资系统信息核查、台账核查、实地查等。

    4.总结阶段(202212月底)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及抽查工作组现场抽查情况,整理、总结,形成各单位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结果。

    5.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结果是评价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一是学校将按规定程序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对成绩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二是学校将根据得分按学院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分值占比进行折算,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好此项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日常管理、收集整理和汇总等工作,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实施,确保质量。对学校固定资产账务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做到账物相符,确保“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资产信息与实际状况一致具体按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卡片信息整改的通知》要求整改到位。

    3.严格要求,及时整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资产清查、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上交报告及相关报表的单位,予以批评,必要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固定资产有账无物和有物无帐明细表》《我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于2022125日前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其中:附件12、3的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sbglk@ntu.edu.cn,联系人:吴甲、朱蓉,联系电话:5500304185012137;附件4的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sysgl@ntu.edu.cn, 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

    附件1: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docx附件2:固定资产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明细表.xlsx附件3:我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docx附件4: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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