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表彰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充分调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 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专(兼)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学院推荐一名先进个人(实验室数量超过50间的可多推荐一名)。
先进个人荣誉从推荐名额中产生,共计3名。
二、评选条件
1、从事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岗位工作,热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遵守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学、规范,成绩显著。
2、根据专业特点,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落实本单位涉及各类危害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3、组织、督促、参与本单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切实做好安全整改工作,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的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并提交申报材料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选。
3、专家组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填写《我校实验室安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于2022年3月19日前将申报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可附支撑材料)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地址:啬园校区综合楼213,联系人:李冰、娄阳,联系电话:85012136,电子稿发送至sysgl@ntu.eud.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