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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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成本核算,完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机制,相关学院、部门报送,现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1112日至20211117日,广大师生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12958

     

    附件: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公示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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