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为做好2021-2022第一学期末及第二学期初实验、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安排
1.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根据教务处下达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与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同步,落实下学期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场地,填写《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严格与教学任务保持一致)(附件1)。
2.课程所在学院(系、中心)需到其他学院(系、中心)进行实验教学的,由课程所在学院(系、中心)与实验承担学院(系、中心)联系落实实验场所。
3.需要到其他校区进行实验教学的,请实验承担学院(系、中心)将班级、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下学期承担实验教学并需要用车的学院(系、中心)务必完成《我校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附件2)的填写,以便及时安排实验用车。用车安排请尽量避开节假日前后,以免因调课、停课导致用车安排发生变动。
4.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防火、防水和防盗等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实践教学环节工作
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的课堂教学、实习等环节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加强各实践环节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完成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3)(严格与教学任务保持一致)、《各实践环节实施计划书》、《本科教学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4)、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 “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jwc.ntu.edu.cn)。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版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2月24日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科(6-113),电子稿发至sjjxk@ntu.edu.cn。
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85012072。
附件:1.《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
2.《我校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
3.《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
4.《本科教学实习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