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专业、研究所: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2019级以前尚未开题的)。
二、开题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安排
研究生开题报告由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所负责组织。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所应成立由3-5位研究生导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评议专家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议。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专家组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导师不能担任组长。
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所根据情况自主确定,但须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公布开题时间、地点及拟开题研究生名单,同时将《我校研究生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进行巡查。
四、开题程序
1. 研究生于开题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并打印开题报告表,经导师签字后,交评议专家组。
2. 评议专家组应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认真进行评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修改意见,并做出评议结论,评议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个等级。
3. 研究生开题报告须通过专家评议,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获通过,研究生须根据评议专家组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在2个月内补作开题报告。
4.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开题。
5. 学院负责对开题报告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开题报告结果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6. 开题报告完成后,研究生将开题报告表交所在培养单位存档,毕业时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附件1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
附件2我校研究生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
附件3我院2020-2021-1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
BETVlCTOR手机登录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pdf附件2我校研究生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xls附件3我院2020-2021-1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