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文件要求,做好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录入工作,全面推进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效预测实验室管理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近日将启动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学院(系、中心)先做好“我校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的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的系统模块:实验室专兼职人员信息、实验开放记录、实验开课记录(该模块数据的录入具有实时性,不可跨学期补录)。
2.根据实验室基本信息变动和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情况,及时对系统中的相关模块进行数据更新。
3.本次学校采集数据,只有通过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检测确认无误后才能上报,所以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4. 信息采集的时间范围:2018-2019学年度(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
5. 学校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截止日期:2019年7月1日前。
6. “我校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29.65.148/,登录账号为教师人事工号,如遇问题请咨询各实验中心主任或管理人员。
请各学院(系、中心)予以重视,安排专人统计,学院领导监管,对上述模块中的数据严格审核,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数据上报教育部工作由教务处完成。教务处将时时跟踪,配合学院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请各学院(系、中心)于6月17日(周一)下午4点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sjjxk@ntu.edu.cn。
联系人:潘虹 孔庆明,联系电话:85012072。
附件1:教高司函〔2019〕2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扫描版.pdf
附件2:我校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信息表.xlsx
质量管理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