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 2011 〕 6 号)和《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 2012 〕 1 号)精神,全面提高我校教师教育质量,大力推进我校教师教育改革,经研究决定, 2013 年上半年将组织开展全校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师范专业 2010 级在校学生。
二、比赛安排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赛(各相关学院组织)
时间: 2013 年 4 月 17 日 — 5 月 16 日
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
第二阶段:校级比赛(教师教育学院组织)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内容:
参照 2012 年江苏省师范生 教学基本功 大赛比赛内容和评分规则(详见附件 1 )。
四、注意事项
1 . 2013 年省师范生 教学基本功 大赛对比赛内容、模块、比例会进行优化调整,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请各有关学院要以大赛为契机,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训练,认真组织教育见习、实习,充分体现教师教育课程的实践取向,提高师范生的专业水平。
2 . 2013 年省师范生 教学基本功 大赛对选手的产生方式进行了调整,参赛选手比例不变,其中 50% 由学校推荐, 50% 由组委会抽签确定,抽签拟在 9 月份进行。请各有关学院本着人人训练、层层参赛的原则,建立师范生 教学基本功 训练和比赛制度,制定 教学基本功 训练考核办法,组织好院级 教学基本功 比赛,提升师范生 教学基本功 整体水平。各学院推荐参加校级比赛的选手名额 1 人 / 专业,应在院级比赛优秀学生中推荐。学校抽测学生 1 人 / 专业,名单于校级比赛前公布。
3. 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组织本专业师范生 教学基本功 比赛的过程材料 ( 相关通知、选拔材料、比赛影像等资料 ) 于 5 月 17 日 前报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践办公室。
电话: 85015677
邮箱: jysjb@ntu.edu.cn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