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校校园封闭管理期间用电安全,切实保护好师生生命、资产安全,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用电安全管理,认真开展用电安全自查自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封闭期间用电安全。
1.各单位要加强科研仪器及大功率电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不超负荷用电。仪器设备不使用时,及时断开电源。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违规在办公室、学生宿舍烧煮。各类电器、插座、拖线板使用时要做好通风、防水防潮、远离易燃物。
4.各类充电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充电过程要有人在场。充电完毕立即断开电源。电动自行车要在充电桩定时充电,严禁室内飞线充电。
5.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不得靠近被褥、衣服、书籍等易燃物品。
6. 各类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请有关专业人员维修。电器使用过程中如有冒烟、焦糊味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使用,关闭电源,请专业人员检修并确保正常后再使用。
7.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教职工强化用电安全意识,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电。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对违规使用的用电设备予以收缴,对不落实管理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
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