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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高文曦发布时间:2022-04-30浏览次数:354

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创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 牢筑安全防线”为主题的2022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活动主题,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演练、检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迎接110周年校庆、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保驾护航。

二、活动要求

“安全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宣传栏、橱窗、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在显要位置悬挂或摆放以宣传“安全月”为内容的横幅或告示牌,积极营造“安全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各学院在学生中开展一次线上安全主题班会或专题安全讲座,不断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具体活动

(一)签订责任书

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平安校园”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各学院与所属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开展防诈反诈专题活动

围绕创建“无诈校园”,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组织举办一期防诈反诈专题讲座、招募一批防反诈宣传志愿者、举办一次防反诈视频创作大赛,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师生员工更系统地了解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段和预防电信诈骗的主要方法,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以及校园安全意识。

(三)开展消防宣传

各单位要利用安全月节点,认真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教育引导师生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岗位消防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护和自救能力,保障师生安全。

(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网上宣传阵地,多并举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政策宣传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通过梳理、整合、编辑、共享等形式及时转发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政策和工作要求,引导师生做好自我防范,增强法治意识,理性应对疫情,营造科学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联合交警部门在各校区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售卖和使用伪造“通行证”、违规转让车辆(“通行证”)和违法违规驾驶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做好安全检查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制定检查方案,将推动安全大检查贯穿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同步开展。各单位在5月20日前对所管辖的设施、设备及办公、实验等场所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1.校内商业网点和食堂安全专项检查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及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及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加强人员的防疫、法制、安全教育。

2.地下车库专项检查

消除隐患,严格执行消防要求,将对地下车库乱堆乱放、擅自占用、电动车私拉乱接充电现象进行联合专项整治,并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组织专门人员对实验室的水、电、气、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回头看活动,检查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五、总结

为巩固本次活动成果,各单位要对“安全月”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建好台账。各种活动的资料要详实,包括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新闻稿、活动总结等。活动结束后将纸质台账于6月10日前送保卫处户政管理科(园校区综合楼401室),电子材料发保卫处邮箱。联系人:吉顺国、苏晓香;联系电话:85012114;电子信箱:bwc@ntu.edu.cn。


我校“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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