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据学院自评、工作组实地抽查情况,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核查,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监察专员办机关或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
监察专员办机关联系电话:85012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资产管理:朱老师,85012137
安全管理:李老师,85012136
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