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转发】关于各二级单位上报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岗位消防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0浏览次数:549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28号令)》第四条、《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我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相关内容要求,各二级学院(系、室、所)党政负责人,各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需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为责任人或安排其他人)和重要防火部位的岗位消防安全员(各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不少于1人;二级学院教师人数100人以下的,消防安全员不少于1人;二级学院教师人数100人以上的,消防安全员不少于2人;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根据需要强化配置)。人员确定后,3月25日下班前书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档一起报送学校消防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地址:啬园校区综合楼515 邮箱地址:xfaqk@ntu.edu.cn

联系电话:85012109(办公室)

于老师:13813602573 王老师:15190823338

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岗位消防安全员登记表.doc


我校消防安全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