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在4月7日教师教育学院发布的《关于举办我校2016年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一)》的基础上,本学期定于5月21日(周六)举行“我校2016年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校级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对象
2016年我校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比赛对象是我校师范专业2013级和2015级“5+2”在校本科学生,已参加过省赛且获奖项的学生不再参加。比赛分文科组和理科组进行。
我校比赛学生由学院推荐1人/专业和学校抽测1人/专业组成。中学教育专业在学号16~20号中选报1名学生。小学教育(师范“5+2”)小语方向在学号92、94、95、96、98中;小英方向在学号86、90、93、99、100中;小数方向在学号49、52、58、79、97中各选报1名学生;学前专业在13级学号1~5号中选报1名。请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将抽测学生名单报教师教育学院,并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比赛。
二、比赛项目及安排
(一)21号上午场
1、8:30选手在主校区18-102室集中,分文科组和理科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号。
2、依次进行书写和口语表达比赛。
3、书写时间共8分钟。钢笔字,书写一段话,分值10分;粉笔字,书写字数20个左右,分值10分。钢笔字书写、粉笔字书写内容由校方提供,字体为楷体。
4、选手抽签决定口语表达内容(围绕教育教学材料),分值30分。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在主校区18-105、18-106室进行比赛。选手独立准备10分钟,表达3分钟。
(二)21号下午场
1、13:00选手到主校区18-102室集中。
2、13:30开始分别到主校区18-105、18-106进行模拟授课比赛。
3、模拟授课内容为本专业科目内容,应选自江苏省通用教材,由选手自己准备,分值50分。模拟授课时间10分钟,要求配合课件展示。评委提问3—5分钟。
三、比赛相关要求:
1、选手需参加全部项目的比赛,不得缺席。
2、选手参赛时需带学生证、身份证。
3、钢笔由选手自备。小黑板、粉笔、钢笔字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
四、比赛奖项
本次比赛按专业分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20%、30%确定。
五、联系方式
教师教育学院教学实践办公室电话:55003216。
欢迎各相关学院教师、学生来现场观摩、助威。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6年5月6日